宜春私人电影院2018年二级学院与党政机构设置方案
时间:2019年03月13日 10:33 已浏览:

 

宜春私人电影院2018年二级学院与党政机构设置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学院事业转型升级,探索学院治理结构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经充分调研、论证,决定对学院的管理模式及机构设置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学院转型升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大部制改革和专业办学的二级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在学院事业发展中,树立办学依靠师生、办学服务师生的理念,充分尊重教工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工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2.按需设岗原则。抛弃排资论辈、能上不能下的观念,营造竞争氛围,从部门工作量出发,满足过程管理的刚性需求,强化专业二级管理,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 

3.精简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精简机构,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激发办学活力,促使校院两级管理上水平、出效益。 

4.注重服务原则。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服务教育教学、服务科研的意识,转变管理职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明晰二级学院责权利,使二级学院运行相对独立、更具生机和活力。 

5.统一协调原则。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强调局部与全局的统一,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紧紧围绕转型升级改革目标,统一思想,统一步调。 

二、学院组织机构设置

(一)按照教育部26号令的精神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管理工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职权。主要包括:拟定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任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 

(二)学院党委是苏州大学党委的二级党委,根据党政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学院党委的工作职责,发挥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障作用,落实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三)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立职能部门,分别为4个管理工作部(内设若干处室)、6个管理处室、4个直属单位。职能部门为一级管理实体,是学院党政管理的指挥中心。 

1.工作部设置 

校务部:内设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国内合作办公室、产教融合中心;其中产教融合中心与国内合作办公室合署。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内设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与人事处合署。 

学生事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内设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保卫处、人武部、分党校、团委、招生就业处、校友联络办公室;其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心理咨询中心与学生工作处合署,人武部与保卫处合署,校友联络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 

教学科研部:内设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创新创业中心、联合培养办公室、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其中研究生处与科研处合署。 

2.管理处室设置 

设立6个管理处室:质量与评估处、后勤与资产处、财务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海外教育学院,其中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海外教育学院与国际合作处合署。 

3.直属机构设置 

设立4个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图书与档案馆、应用技术教育研究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职能机构负责人岗位设置 

职能机构设正职1名,副职1名,正职可兼可空缺。工作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长空缺时另设主持工作的副部长1名,部长、副部长原则上兼任1-2个内设部门的负责人。 

应用技术教育研究所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人为学院领导兼任。因学院工作需要增设直属机构,需经校务会审定。 

三、二级学院组织机构设置

(一)二级学院设置

为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教学、科研的整体实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现代高等院校内部管理的基本模式,结合学院实际,设立4个教学单位,其中3个二级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以及依托二级学院建立若干个行业学院。二级学院是学院教学、科研的实体单位,是学院的管理重心。 

4个教学单位: 

工学院:以及依托工学院建立的行业学院,中兴通讯电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商学院:以及依托商学院建立的行业学院,周庄文化旅游学院。 

时尚学院:以及依托时尚学院建立的行业学院,江苏旗袍学院、苏州中法文化艺术学院。 

基础教学部:内设英语教研室、数学教研室、物理教研室、体育教研室。 

(二)二级学院负责人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工学院、商学院、时尚学院设院长1名,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或助理)1名,副院长(或助理)1名,基础教学部设部长(或副部长或助理)1名。二级学院院长从学院专任教师中选聘,若二级学院院长为外聘兼职时,可设执行院长;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一般从党政管理人员中选聘,二级学院副院长与助理原则上不同时设岗。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要求承担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增设领导管理岗,需经校务会审定。 

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全面负责本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创业、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党建、学生管理等工作。 

(三)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设置和岗位职责

二级学院设立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由二级学院副院长(或助理)兼任,根据学生人数规模和专业数,设1-2个管理秘书岗位,3-5个辅导员岗位。 

综合办公室在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四)二级学院系科设置

工学院、商学院、时尚学院下设若干系科,系科的设立和系主任的聘任由二级学院提出方案,报学院备案,基础教学部下设4个教研室。系主任可享受一定的工作量补贴。为加强教学管理,二级学院可根据需要聘任若干专业(群)负责人或课程(群)负责人。 

四、党政管理岗位人员选聘方式

本次职能部门管理岗、二级学院管理岗人员选聘办法,采取个人自荐、部门推荐和学院领导酝酿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由学院校务会组织审议、决定。具体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附则

(一)本方案自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本方案由学院党委办公室、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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