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春私人电影院2018年二级学院与行政机构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9年03月13日 10:36 已浏览:

关于印发《宜春私人电影院2018年二级学院与行政机构职责》的通知

 

宜春私人电影院2018年二级学院与行政机构职责

【二级学院管理职责】

党建管理相关工作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支持二级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负责二级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二级学院党员、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二级学院工会小组、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教学、科研管理相关工作

1.制定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规划、课程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教学计划,负责专业教学质量。 

3.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质量监控工作。 

4.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进行实施和过程管理。 

5.负责创新创业工作顶层设计,众创空间的运作规划和管理。 

6.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校内外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制定产教融合工作规划,搭建具有院系特色的产教融合发展平台,积极申报各级各类产教融合项目,并进行实施和过程管理;负责产教融合项目的洽谈和协议起草;负责与合作企业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推动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展。 

7.做好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专业类课程排课、调停课、试卷审核工作。 

9.负责审核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及统计工作。 

10.负责学生课外兴趣小组评审考核工作。 

11.负责与苏州大学共建学院的联络。 

人事、师资管理相关工作

1.制定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聘任、考核专业建设负责人。 

3.负责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对拟引进或调入人员进行初审考核,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根据教职工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二级学院内部聘任和考核的实施细则,并按规定的权限负责对教职工实施考核,确定考核等级,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制定二级学院教师奖励办法,并报学院审定。 

6.负责与特聘教授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在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班风、学风建设,负责共青团工作建设。 

3.指导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社团开展工作,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4.组织开展学生的职业规划、创新创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实践活动。 

5.负责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6.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基地,负责学生就业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落实就业任务。 

7.负责跟踪联络校友,关注服务校友发展。 

8.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班主任的选聘和管理,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实行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双重管理。 

【职能部门管理职责】

校务部

校务部包括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国内合作办公室、产教融合中心等内设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党委办公室

1.负责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并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2.负责党员教育计划的起草,并负责实施。 

3.负责做好党的建设及组织发展工作。 

4.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及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党委日常文书工作,党委机要文件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宣传、舆情工作。 

7.负责学院纪检、信访、统战工作。 

院长办公室

1.负责学院工作计划的起草,安排行政工作日程。 

2.负责协调、督促学院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的筹备、安排工作。 

4.负责学院日常文书工作,学院印章、公文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工作,办公场所和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国内合作办公室(产教融合中心)

1.负责与地方政府、企业及其他高校进行联络交流与合作事项。 

2.负责拓展政产学研市场渠道及项目监督、培训等工作。 

3.负责构建产教融合工作机制和体系。 

4.负责产教融合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规划的起草和组织实施。 

5.做好各级各类产教融合项目(平台)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的评优,落实各类产教联盟组织的工作。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内设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负责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落实人力资源管理决策。 

3.负责编制和落实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程序、规程及制度。 

4.负责教职工薪酬福利的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考核、考勤和奖惩的管理工作。 

7.负责人才招聘,教职工入职、离职的管理工作。 

8.负责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 

9.负责人事信息的采集、统计工作。 

10.负责实施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工作。 

11.负责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交。 

学生事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事务部内设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保卫处、人武部、团委、分党校、招生就业处、校友联络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咨询中心)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条例,并组织实施。 

3.统筹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工作。 

4.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风建设和学生第二课堂建设工作。 

5.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奖、贷、勤、助、补等工作。 

7.负责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 

8.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违纪处分等工作。 

9.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青春健康教育。 

10.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学生工作宣传载体建设。 

保卫处(人武部)

1.负责学院安全稳定、交通、治安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教职工和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协助做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巡检工作。 

4.负责学生集体户口、大学生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工作。 

5.负责学生军训和征兵入伍工作。 

团委

1.负责制定团员和青年的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团的建设及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自治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4.负责开展校园文体主题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5.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 

6.负责学生申诉委员会的工作。 

分党校

1.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学计划和措施,并积极实施。 

2.举办培训班,培训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生党员。 

3.研究分析教育培训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做好学员的推荐、管理和考核评优工作。 

招生就业处(校友联络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就业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招生计划报批、招生录取、招生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考核二级学院就业工作。 

6.负责毕业生生源审核、上报和就业派遣工作。 

7.负责编制就业年度质量报告。 

8.负责学院校友工作。 

教学科研部

教学科研部内设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创新创业中心、联合培养办公室、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具体职责如下: 

教务处

1.负责制定学院教学发展规划,组织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2.制定学院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学院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检查、教学评估工作。 

5.负责审核、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6.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教学运行和学籍管理工作。 

8.负责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学生科创的管理工作。 

9.负责教学资源的使用与调配工作。 

10.负责审核、汇总教师教学工作量。 

11.做好苏州大学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 

12.负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14.负责学院课程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科研处(研究生处)

1.负责制定科研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和成果奖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4.负责有关科技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5.负责审核、汇总教师科研工作量。 

6.负责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 

创新创业中心

1.负责构建创新创业工作机制和体系。 

2.负责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规划的起草和组织实施。 

3.负责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 

4.负责创业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全院性创新创业活动。 

联合培养办公室

1.负责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项目建设机制和体系。 

2.负责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项目建设申报管理工作。 

3.负责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与联合培养单位的联络沟通机制。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1.负责统筹指导学院实验实训工作的规划、建设工作。 

2.制定年度实验实训设备采购的预算方案。 

3.负责对接招标领导小组,协助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4.负责实验实训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制定和完善实验实训规章制度。 

6.负责督查实验实训室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 

质量与评估处

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学校质量监测与保障体系建设。 

2.负责开展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督查、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工程建设、专项项目及重大经济事项等的审计监督工作。 

4.负责学校综合评估,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评估工作。 

5.负责建立学校状态数据库,并做好分析和整理。 

6.负责收集外部各类有关信息和数据,进行政策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参谋。 

后勤与资产处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教学、行政及生活服务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巡查,并落实维修改造工作。 

2.负责对物业及其他第三方后勤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 

3.负责学院基础建设工作。 

4.负责教职工健康体检、子女医疗保险等工作。 

5.负责学院公务用车的调度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资产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海外教育学院)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负责制定全校国际合作交流战略规划和涉外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4.协调和处理全校对港澳台事务。 

5.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报批及管理工作。 

6.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及校际办学项目的管理工作。 

财务处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院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学年财务预决算,并进行管理。 

3.负责学院各类收费、付款工作和代扣代缴费工作。 

4.负责学院实物资产的价值管理和货币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5.负责编制学院各项财务报表,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对学院财务、收费、税务等经济事项的审计和检查工作。 

7.负责监管物业公司有关学生生活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直属单位管理职责】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1.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校园网络的各类基础服务和安全运行管理。 

3.负责学院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网络资源、网络设备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5.负责各类信息资源和网络信息服务活动的管理工作。 

6.负责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8.负责协调、监管营运商在校内的网络营运情况。 

图书与档案馆

1.负责制定文献信息服务、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并予实施。 

2.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3.负责文献资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提供各类文献资料的外借、阅览服务。 

5.负责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开展馆际合作。 

6.负责学院各类档案的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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