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私人电影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1:24 已浏览: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推进科学选人用人为导向,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水平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强化岗位职责和岗位管理,促进学校人才队伍科学协调发展,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破“五唯”顽瘴痼疾的岗位聘用和激励机制。

二、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校编和人事代理制人员)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分别设一至十三级岗(不含院领导)。其中,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用的包括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其他教职工按管理岗位进行聘用。

三、岗位聘用的实施与说明

1.学校成立岗位聘任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部署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工作,并将相关结果提交校务会审定。

2.专业技术岗位应完成不同岗位级别所对应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量,完成二级学院及基层教学组织根据专业发展和教学科研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管理岗位除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外,还应完成社会服务工作量。

3.招聘、调入、引进等来校工作的教职工首聘期为一年(有特别约定的除外),首聘期实行坐班制。首聘期内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首聘期按请假时间相应延长。

四、岗位聘用程序

1.根据上述岗位级别和聘用条件由本人填报岗位聘用信息表。

2.由岗位聘任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审议岗位聘用信息,并确定聘用岗位级别。

3.岗位聘用的结果在学校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校务会审定并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果,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五、其它

1.未尽事宜,由学校岗位聘任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讨论研究。

2.本实施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原《宜春私人电影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苏大应人〔2019〕7号)终止执行。

3.学校其他管理制度中与本办法有冲突之处以本办法为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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