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一)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水平为导向,继续提升学院绩效考核和分配的科学化水平,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强化岗位职责和岗位管理,实行教师基本工作量、额定工作量、社会工作量制度,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三)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考虑,切实提高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促进教师、管理等队伍的协调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
二、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按照绩效工资体系的岗位系列,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所有在编在职人员(不含院领导)分成教师、管理和工勤系列,教师和管理岗位分别设一至十三级岗。工勤系列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一)教师系列
一级:受聘特聘教授岗位或受聘正高级职称满12年,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级:受聘正高级职称满9年,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级:受聘正高级职称满6年,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级:受聘正高级职称,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级:受聘副高级职称满12年,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级:受聘副高级职称满6年,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七级:受聘副高级职称或受聘高级技师满6年,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八级:受聘中级职称满12年或受聘高级技师或以考代评取得与专业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全日制博士毕业并且首聘期满考核合格。
九级:受聘中级职称满6年,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全日制博士毕业首聘期。
十级:受聘中级职称或受聘技师或以考代评取得与专业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与专业相关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十一级:受聘初级职称满3年,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全日制硕士毕业,并且首聘期满考核合格或工作满2年。
十二级:受聘初级职称,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全日制硕士毕业首聘期。
十三级:全日制本科毕业并且首聘期考核合格。
(二)管理系列
一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院长助理岗;
2.受聘中层正职连续满9年,并具有正高级职称,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为优秀;
3.受聘中层正职连续满15年,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为优秀;
4.受聘校务会审定的特聘岗位。
二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中层正职连续满6年,并具有正高级职称,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为优秀;
2.受聘中层正职连续满12年,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为优秀。
三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中层正职连续满6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受聘中层正职连续满2年,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中层正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有中层正职经历累计满12年。
五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中层副职连续满12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受聘助理及以上职务,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12年;
3.有中层正职经历累计满6年;
4.受聘正高级职称。
六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中层副职连续满6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受聘助理及以上职务,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6年;
3.有中层副职及以上经历累计满12年。
七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中层副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受聘助理及以上职务,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3年;
3.有中层副职及以上经历累计满8年。
八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副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满12年;
2.受聘高级技师或以考代评取得与岗位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全日制博士毕业并且首聘期满考核合格。
九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中级职称满6年;
2.全日制博士毕业首聘期。
十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中级职称;
2.受聘技师或以考代评取得与岗位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取得与岗位相关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十一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初级职称满3年;
2.全日制硕士毕业,并且首聘期满考核合格或工作满2年。
十二级: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初级职称;
2.全日制硕士毕业首聘期。
十三级:全日制本科毕业并且首聘期满考核合格。
三、岗位聘用程序
1.根据上述岗位级别和聘用条件由本人填写岗位聘用信息表。
2.由聘用工作小组审议岗位聘用信息,并确定聘用岗位级别。
3.岗位聘用的结果在学院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果,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